勞動節不勞動
這是對這個節日基本的尊重
因為雖然叫勞動節
但是
這個節日是為了爭取不過度勞動而設立的
勞動節的由來
1886年5月1日,美國芝加哥幾十萬工人舉行了大罷工和游行,要求改變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的現狀,改善勞動條件,要求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經過艱苦的流血斗爭,最終他們獲得了勝利。為了紀念這次工人運動,在1889年7月14日,在恩格斯組織召開的第二國際成立大會上宣布將每年的五月一日定為國際勞動節。而我們國家是在1949年才確定了5月1日為法定的勞動節,全國放假一天。所以有些網友吐槽“調休來,調休去”,最后其實只放了一天假,實際上這個節日就是只放一天的啊!1999年為了形成黃金周,才進行了調休。既然勞動節要休息,那么對于一些迫不得已要繼續辛勤勞動的人員要怎么救濟呢?現在大家都知道啦,節假日正日加班要三倍工資,其余調休的幾天按兩倍工資計算,除此之外,還有哪種情況下員工可以獲得經濟救濟呢?
1、不訂立書面合同,可以獲得兩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然而,有些企業為了規避責任就是不跟員工簽書面合同。那么,在形成用工關系滿一個月后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這段期間,員工便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每個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工作滿一年了還不簽書面合同的話,則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且需要補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超試用期試用,要按轉正工資支付超期費用
勞動合同一般會約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不是用人單位說多久就多久的:
三個月至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一年至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本來期限就短,還要約定試用期,豈不是坑人嘛,所以勞動同法明確規定了此種情況不能有試用期。而且,試用期只有一次,不能變相增加試用期的次數。如果違反了試用期的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超過規定試用期后的月工資以轉正工資為標準進行賠償。
3、勞動時長有限制,加班要付加班費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八小時。即使要加班,每日也不得超過三小時,每個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而且每周至少要休息一日,如果普通工作日加班了就要支付1.5倍加班工資。目前,絕大部分996、007都不是高薪而是“剝削”,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加班還有可能會涉嫌違反相關勞動合同法規定。
4、解除勞動合同要合規,且要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因為員工的原因要解除,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且還要支付經濟補償,即N+1(N代表年限,1代表不提前通知額外支付的一個月工資),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就支付半個月。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則為2N。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履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勞動仲裁有期限,行使權利須及時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員工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即使辭職了也可以主張。所以,如果有上述合法權益被侵害,應當及時行使權利,否則,超過時限可能就直接駁回訴訟請求。勞動者權益保護不是空話套話,有法可依,只要敢于捍衛自己的權益,維權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數。2021年熱播的黨史獻禮劇《覺醒年代》里,李大釗同志也專門向工人們宣揚了“五一國際勞動節”還有《八小時之歌》:“我們要聞聞花香,我們要曬曬太陽”、“我們爭取八小時工作,八小時休息,另外的八小時,留給我們自己”。勞動光榮,但不鼓勵過度勞動,休息是為了更高效地工作,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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